「我为群众办实事」农民工讨薪四年无果 法院火速执行三日执毕

近日,余江区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帮助申请执行人邓某某等八人追讨回欠薪五万元。

2020年3月至7月,被执行人何某某承接了吉安某小区木工施工项目,并雇佣邓某某等八人为其实际施工,工程完工后经双方核算何某某共欠邓某某等八人劳务工资共计五万元,同时何某某向邓某某等八人出具了一份欠条。但在出具欠条后的数年,邓某某都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欠款。邓某某等八人多年讨薪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何某某应当支付工人工资五万。判决后,被执行人何某某以各种理由迟迟不履行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当即与何某某联系,但何某某表示其所承接的这个工程他自己也没有拿到钱,所以这个钱也给不了这些申请执行人。承办法官表示邓某某等八人系与其发生雇佣关系,其是否领取到工程款与其要支付劳动工资并无关联,其以未领取工程款为由拒不偿还欠款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何某某听后又话风一转,表示其现在生活困难没有履行能力,问其财产情况其也避而不谈。后经法院调查发现其银行账户活动频繁,有较大数额的转账往来,并非其所述的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债务。

执行法官依法对何某某进行拘传,告知其行为已经涉嫌抗拒执行,如果其还存在侥幸心理规避执行,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的强制执行措施。迫于法院执行威慑力,何某某通过其妻子账户缴纳了本案全部执行款五万元及案件执行费,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近年来,鹰潭法院高度重视涉及民生案件。民生案件无小事,执行法官始终将涉民生执行案件摆在首要地位,以最大的力度、最快的速度办好涉民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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