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缺失7人遇难!9人被追刑责!

2023年11月24日21时59分,山西永鑫通海铁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永鑫铁路专用线集运站建设项目配煤系统原料煤棚2号机头房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发生一起模架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946.71万元。

经调查认定,临汾安泽山西永鑫通海铁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永鑫铁路专用线”较大坍塌事故是一起因施工安全管理缺失,模架支撑体系承载力和稳定性不足造成的较大坍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建设单位:山西永鑫通海铁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海铁路物流公司)。

2.施工总承包单位: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国际(天津)公司)。

陕西智勇全实业有限公司4名工人和安泽旭晟商砼有限公司1名泵车操作人员上到2号机头房29.74m处进行梁板混凝土浇筑作业。

陕西智勇全实业有限公司又有2名工人上到29.74m梁板处实施混凝土收面、盖薄膜作业。

模架支撑体系坍塌,作业层上7名人员从29.74m高顶板处掉落至地面受煤漏斗,被约30m⊃3;的钢筋混凝土掩埋。

事故直接原因是:模架支撑体系立杆纵横向间距过大,立杆轴向应力严重超过钢管标准设计值;模架支撑体系水平杆步距过大,架体未设置水平剪刀撑,架体高宽比不满足规范要求且全高未设置连墙件,架体与框架结构未形成有效连接,降低了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

投标文件中配备项目管理人员13人,实际仅有4人。项目经理张永红长期不在岗。安全员李林峰2023年8月21日调离项目部后,至事故发生时未配备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郭明飞在岗未履职。未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在岗的人员未按照制度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部明知2号机头房模架支撑体系属于危大工程,但未督促分包单位陕西智勇全实业有限公司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履行审批手续,更未组织专家论证。搭设前未对操作人员进行交底,搭设过程中也未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搭设完成后未按规定组织验收就投入使用。

没有按规定对所承担的建设项目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没有排查出本项目部存在的危大工程施工方案未编制、未审核、未论证和模架承受施工荷载超过设计值等影响施工安全的实质性问题隐患。

中铝国际(天津)公司未按规定配齐项目部管理人员,未核实项目部危大工程情况,从2023年6月15日开工至事故发生,公司未按制度对事故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3.未编制模架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未审核,未报总包单位中铝国际(天津)公司审批,未交底,操作人员凭经验施工。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9人被建议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包括中铝国际(天津)公司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员(项目副经理)、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陕西智勇全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包项目的现场负责人等;

伴随着项目复工复产,一大批新职工进入到建设现场。需要做好新入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并提供合格的劳保用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春季容易产生大风天气,要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对脚手架、临时设施等进行加固,及时清除因低气温而形成的冰、雪,做好室外防滑、防风措施。

天气渐暖,土壤解冻后变得十分松软,在堆放材料时,应考虑地面是否会沉降,防止因地面软化引起倾斜;在动土作业时,坑、沟坡度应根据土质实际情况适当加大,并采取可靠措施防止塌方。

项目复工复产后,各类施工设备因假期停用时间较长,可能会发生地脚螺栓松动、安全保险装置异常等情况,要全面开展设备检修维保,确认设备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启用。

春季昼夜温差较大,电气设备容易受潮,电线经过雨雪冰冻后易发生外皮破损,很容易造成触电事故。施工人员作业时要戴好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具,设置专人定时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维护,避免留下触电隐患。

春季干燥多风,刚复工时气温较低,生活区易出现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现象。要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生活区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做好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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