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茂名法院一案件入选省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典型案例

2024年1月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10个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典型案例,主要涉及打击产销假冒伪劣农资、保护基本农田、化解农村纠纷、引导扶贫产业健康发展、守护生态文明和整治人居环境等内容。来自茂名信宜市人民法院的《严惩非法收购、加工、出售“黄狗头”——王某、韦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入选。

2021年底,王某得知出售“黄狗头”(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可以获利,便开始收购、加工“黄狗头”,并以每公斤3.4元的价格贩卖了约30吨给广西刘某。自2022年4月,王某在家中搭建工棚,购买设备,以每斤0.4元至0.8元不等的价格向周边群众收购“黄狗头”,并雇请了两个帮工进行加工,王某的母亲韦某则负责称重、付款。2022年5月18日,王某的行为被民警查获,“黄狗头”被扣押。同年10月8日,公诉机关以王某、韦某涉嫌犯罪提起公诉。

信宜市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王某、韦某非法收购、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的植物,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在共同犯罪中,王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韦某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案发后,王某、韦某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同时,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根据王某、韦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判处韦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黄狗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对维持生态系统平衡有重要作用。王某与韦某母子二人分工合作非法收购、加工、出售“黄狗头”,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生长繁殖。本案依法惩治家庭成员共同犯罪,对促进“黄狗头”种群发展、改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生存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广东云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横亘粤桂两省(区),是粤西、桂东地区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生态安全屏障。2023年9月12日,广东、广西两省(区)6市中院和检察院在信宜市云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式启动云开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新机制,3个多月过去了,当地正逐步逐项落实机制要求。

信宜法院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点,组织云开山保护区的工作人员以及国有大雾岭林场的护林员,系统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学习、交流。2023年10月17日上午,广东茂名信宜市人民法院到云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点,对被告人谢某某、莫某涉嫌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巡回审判。

接下来茂名法院将持续加强环境司法能力水平,坚持能动司法,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依法审理好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用心用力用情守护好云开山脉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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