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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新区交通设施新建(信号灯、护栏)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2供应商须符合长新财采【2021】2号文件“关于2021-2023年长春新区监理定点服务机构的通知”的要求,并为其中的定点供应商。2.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8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2.4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及以上;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管理团队所有人员,均为供应商在职人员并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截图;(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2.5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2.6供应商具有2022年任意一个月缴税凭证或完税凭证。2.7供应商具有2022年任意一个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参保证明。2.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近三年(2019年8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2.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11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磋商。2.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