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将持续3天及以上,按照《成都市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版)》相关规定,
(一)每日8:00-18:00禁止房屋修补的喷漆刷漆、室外建筑喷涂粉刷油漆、沥青等作业、市政设施和道路桥梁的防腐刷漆喷漆作业、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防水作业、沥青铺路、人行道护栏防腐刷漆、道路交通隔离栏、道路划线、标识喷涂、广告涂装或翻新等(绿色标杆工地及应急抢险工程除外)。
(二)每日20:00至次日8:00禁止土石方作业、拆除建筑物、挖掘道路和沟渠等作业,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国Ⅲ及以下的燃(气)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工程作业,以及采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的除外)。
(三)每日20:00至次日8:00预拌砂浆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停止砂石骨料、矿粉等原辅材料进料(绿色搅拌站除外)。
(四)每日20:00至次日8:00沥青搅拌站停止生产(绿色搅拌站除外)。
(五)每日20:00至次日8:00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国Ⅵ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除外)建成区内禁止通行;全天24小时沥青混合料拌合车(国Ⅵ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并配套有沥青烟等挥发性有机物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的除外)建成区内禁止通行。
(六)重点区域全天24小时禁止汽修企业开展喷涂作业(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
(七)每日8:00-18:00禁止油罐车卸油作业(绿色标杆加油站除外)。
(八)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清单及相关管控要求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
(十)停止城市行道树、公园景观绿化、绿地草坪的修剪(修整)、施肥及喷洒农药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