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永和镇内厝村太阳能路灯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冠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福建省冠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永和镇内厝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对晋江市永和镇内厝村太阳能路灯提升工程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福建泽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天祥新能源有限公司、厦门智灿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对本询价项目进行密封报价。
4、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199753元,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5)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第10.2款。
6、询价公告期限: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19日。欲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询价文件公告期限内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查看,并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询价文件,每份售价300元。
7、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福建省冠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泉州市洛江区冠亚东方星城3A11202室)。
12、以上内容如有变更,福建省冠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按《询价文件》第五章的格式,并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向采购人提出。否则,将不予接收(受理)。收到询价文件之日或者询价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地点:福建省冠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泉州市洛江区冠亚东方星城3A11202室)
地点:福建省冠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泉州市洛江区冠亚东方星城3A112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