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中国首部L3级自动驾驶法规太让人失望

  这部被誉为中国首部为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上路的法律,其实涵盖了L3、L4、L5级自动驾驶的上路规范,但是这部法律没有为Robotaxi正式商业化运营打开限制之门,也没有确认L3级自动驾驶系统可以视为事故责任承担者的主体资格,依然将人视为第一责任人,这是这部有突破价值的法律最让人诟病的地方。

  2022年,智能驾驶业内上下都在期待L3级有条件的自动驾驶合法上路,并进一步放开限制Robotaxi商业运营的条款。

  《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其实早在2022年6月23日下午,在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但昨天深圳人大常委会官网公布了这一消息,公布了条例全文,并明确将在8月1日起实施。

  但在官网上发布的信息引述市交通局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有了法规依据,早则今年下半年晚则明年,深圳市将在适合的行政区全区域开放道路测试。

  也就是说,虽然该法律将在8月1日实施,但相关符合规定的车辆是否可以开启L3级功能,并将这一功能进行责任认定还需深圳市进一步确认时间和区域。

  这部法律被称为新兴领域的突破性立法,《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将于8月1日起实施。

  这是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明确规定列入产业目录的智能网联汽车,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其中,无人驾驶可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

  虽然外界多将这部法律解决为一部允许L3级自动驾驶上路的法律,但这种说法事实上有一定的不足。

  它真正管理的车型对象被称为智能网联汽车,该法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定义是指,可以由自动驾驶系统替代人的操作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汽车。

  对于自动驾驶该条例为分了三种类型: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种类型。

  按照美国SAE汽车工程师学会划分的标准,有条件的自动驾驶对应的正是L3级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分别对应的是L4级和L5级完全自动驾驶。

  不过条例中明确指出授权相关车型上路的区域有明确规定,并不像德国直接给奔驰S级车型开放了全国的高速路段。

  也就是说,这依然是一份允许相关车辆在特定区域进行测试而不是正式放开给普通市民驾驶相关车型上路的法规。

  有条件自动驾驶和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应当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并配备驾驶人。

  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可以不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可以不配备驾驶人。

  但是,无驾驶人的完全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只能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

  也就是说,这一条例正式实施后,当前众多宣称可以完全无人运行的RoboTaxi依然无法做到全市运营,依然要在公安机会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

  这与以百度、小马智行、AutoX一直呼吁的尽快开放彻底无人化运营还有不小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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