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三期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典型案例的通告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沾化区、惠民县、无棣县、博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综合执法局,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海新区建设局,各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建筑施工项目参建各方守法意识,现将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2023年第三期典型案例通告如下:

案例一:2023年8月25日,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安全检查组在对辖区内某项目检查中,发现该项目高处作业吊篮限位器有一处失效,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责令暂时停工的整改通知书,并对其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通过现场采集证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笔录询问,固化相关证据,同时对该项目的吊篮安装、维保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案例二:2023年9月14日,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某项目检查中,发现该项目3#楼在搭设24层脚手架过程中,个别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存在高处坠落风险。针对以上问题,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下达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相关违章作业,并对项目内其他区域进行排查,对所有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给予施工单位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该项目经理信用扣1分的处罚。并督促该项目参建三方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好住建领域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企业自查自纠。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结合高处坠落典型案例,研究高坠事故深层次问题,调整完善预防高坠事故工作方案,提升事故防范措施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同时要引以为戒,严格项目管理,切实做好预防高处坠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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