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被称为 “名香之冠”“名药之首”,是一种极其稀缺的资源。而天然麝香,取自于麝,尤其是雄性马麝的麝香更为珍贵,比黄金还贵,因此又被称为“软黄金”。
盗猎者为了牟利不惜对马麝痛下杀手,而麝香几经转手,“中间商”可获上万元利润。“他们利用马麝的生活习性,下了几百个套子,马麝被套死亡后,嫌疑人每隔一段时间来找到被套死亡后的马麝,用刀割下麝香,尸体就地抛弃,令人十分痛心。”
去年夏天,格某、马某等5人在德格县非法捕杀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马麝8只,并将麝香出售。11月22日,记者独家获悉,格某等5人被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5年到1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连日来,记者多方采访发现,在这起偷猎马麝案背后,是一条充满血腥、贪婪、罪恶的“带血麝香”利益链条——有人负责猎杀、有人负责运输、有人负责贩卖。
资料显示,麝多生活在海拔2000~4000米以上的高山草原或密林中。2020年7月31日,德格县当地人石某在放牧时,突然发现脚下有钢丝套,这引起了他的警觉。
以钢丝套为中心,石某开始了搜索。果不其然,多处疑似獐子、鹿子的尸体上,无一例外都有钢丝套。石某大概数了一下,山上被人放置了100多个钢丝套。
他马上向警方报警,德格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山上的一幕幕触目惊心:多只马麝被钢丝套缠住死亡,有的马麝已经腐烂,不少马麝体内的麝香已被割走。
经过排查,德格警方很快锁定从外地而来的格某等4人,案发现场被猎杀疑似马麝多具,已安装钢丝套(捕猎工具)200余个,还未安装的钢丝套60余个,并在现场提取若干物证。
同年8月10日,在理塘、雅江、新龙警方的配合帮助下,格某等4名嫌疑人先后落网。随后,通过摸排,德格警方还抓获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犯罪嫌疑人马某。
甘孜中院经审理认为,2020年6月20日左右,被告人次某、麦某决定去德格县竹庆镇协庆村对面的山上套取马麝,随后二人找到被告人降某,让其驾驶车辆负责接送。于是,三人驾车来到协庆村与浪多乡交界的山上,次某、麦某将200多个钢丝套安放在协庆村对面的山上后离开。
2020年6月底,降某开车将次某、麦某、格某送至协庆村对面山脚下。随后,次某、麦某、格某分组到安放钢丝套的地方查看,发现已套住3只马麝,便用刀具割取麝香后将马麝尸体掩埋。4人将3个麝香带至新龙县,以2.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马某。除去开支后,4人将钱平分。
同年7月初,降某开车将次某、麦某、格某送到协庆村对面的山脚下。三人分组来到安放钢丝套的地方查看,发现已套住两只马麝,便用刀具割取麝香后将马麝尸体掩埋。4人将两个麝香带到新龙县,卖给了马某。马某到案后,向德格县公安局上交其收购的3个麝香。
同月,次某、麦某、降某再次前往竹庆,次某、麦某发现钢丝套套住3只马麝,便割下麝香后将马麝尸体掩埋。麝香放于次某处,还未来得及卖出即被德格县公安局抓获归案,3个麝香依法被德格县公安局扣押。次某、麦某、降某、格某于8月10日被德格县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马某于8月13日被德格县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甘孜中院认为,被告人次某、麦某、降某、格某共同非法捕杀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马麝8只,情节特别严重,马某非法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价值达12万元,情节严重。最终,法院以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次某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