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路灯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2栋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2.供应商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10.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1.项目经理须具备机市政公共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3.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
方式:网上发售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含报名登记表、标书费汇款凭证)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 线下发售方式。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注:1.报名登记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购公告【显示公告概要】获取; 2.标书费收款单位名称: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腾支行;账 号:99)。
地点: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2栋9楼)
地点: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2栋9楼)
2.1 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3 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